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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换届(补选)选举工作流程
发表时间:2016-12-30 浏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学院基层党支部(总支)的换届(补选)程序如下:

一、换届(补选)筹备

基层组织进行换届(补选)选举,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1、建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以下简称筹备组)。

2、申请换届(补选)。筹备组向学院党委提交党支部(总支)换届(补选)的书面申请,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暂无印章用行政章代)。提交书面申请时,需同时附党员花名册(含外来流动党员)。呈报学院党委审批;

3、学院党委批复。

4.产生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和支部(总支)负责人候选人。筹备组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听取党员意见基础上提出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和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并听取部门非中共党员的意见,然后书面报学院党委审批。

5、做好选举的准备工作。接到院党委关于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和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批复后,按照《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换届(补选)会议

1、确定选举时间及地点。党组织筹备组将选举实施的时间、地点通知学院党委,并布置好会场,有条件的单位可挂党旗和会标,学院党委将派人参加指导选举工作。

2、选举支部(总支)委员会。按《选举条例》进行选举并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程序:

(1)宣布参加会议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实到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后即可进行选举。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4)监票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5)选举人填写选票并进行投票。

(6)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8)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得票情况,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总支(支部)委员名单。

(9)宣布大会闭幕。

3、选举支部(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在当选的委员中按学院党委批复的支部(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宣布选举结果。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学院党委审批。

5、学院党委批复该党支部(总支)选举结果报告。

三、其他工作

1、认真做好大会闭幕后的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做好大会后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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