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职院党发[2016]67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安排,现就我院开展“亮身份、亮承诺、做贡献,争做新时期沂蒙好党员”活动(简称“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在全院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敢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加快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奉献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1.基本分。重点考核党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高,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维护党内团结,思想言行与中央、省委、市委和院党委保持一致;爱岗敬业意识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组织观念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大局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维护党内团结,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内容。基本分满分为100分。
党员奉献日常积分基本分参考表
序号 | 分值 | 基本分 | 扣减分 |
1 | 德 (20)
|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组织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学习笔记。得4分。 | 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文件精神相悖言论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活动,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因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无学习笔记的扣2分;内容不全或书写不认真的酌情扣分。 |
2.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得4分。 | 缺一次扣减1分。 | ||
3.工作责任心强,完成时效高,服从分配,坚持原则,言行符合师德规范,无体罚学生现象,无差错事故,得4分。 |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扣减2分。 | ||
4.值班工作认真,服从工作安排,热心为师生服务,得4分。 | 因责任心不强、检查不细不实造成学生违纪或事故的扣减2分。 | ||
5.每年初进行公开承诺,并热心服务师生,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得4分。 | 对师生疾苦漠不关心,帮扶学生措施不到位,并出现问题的扣2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 | ||
2 | 能 (20) | 1.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得5分。 | 在学校进行教学检查、值班领导巡查或因脱离岗位被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每次扣减1分。 |
2.服从值班安排和调整,对承担的职责区域认真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得5分。 | 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造成事故,或因个人原因未完成任务的,每项扣减2分。 | ||
3.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活动,认真撰写论文,得5分。 | 不积极参加备课组活动、继续教育学习、校本研修、撰写论文的,每项扣1分。 | ||
4.做好校产、部室、住校学生管理,工作有记录,得5分。 | 工作不认真、记录不准不实,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每次扣1分。 | ||
3 | 绩 (30) | 1.工作质量达到管理目标,服务意识强,管理效果好,且工作无差错,得15分。 | 质量不达标的,每次扣2分;工作不负责,出现差错事故的,每次扣2分。 |
2.管理规范细致,发现问题能主动解决,师生评价高,得15分。 | 因责任心不强,未按学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被查出问题或发生问题的,每次扣2分。 | ||
4 | 勤 (15)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无旷课、旷工、缺勤现象,得15分。 | 病事假每天扣减1分,迟到、早退、缺会每次扣减1分。 |
5 | 廉 (15)
| 能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推销教辅用书及资料;不在校外乱办班、乱补课,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馈赠、宴请或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得15分。 | 强行向学生摊派或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乱罚款并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在校外乱办班、乱补课,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馈赠、宴请,家长意见大,扣5分。不遵守廉洁自律及八项规定,言行有背师德规范,有损师德形象,对学校声誉产生不良影响,且受到上级组织部门通报批评者,扣5分。 |
2.奉献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工作创新、参加各类比赛、工作经验推广、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奖等情况。
党员奉献日常积分奉献分参考表
序号 | 内 容 | 增加分 | |
1 | 工作创新 | 在教育部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或被领导批示的 | 8 |
在教育厅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或被领导批示的 | 7 | ||
在市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或被主要领导批示的 | 6 | ||
在学院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或被主要领导批示的 | 5 | ||
2 | 各类比赛 优秀奖 | 在省、部举办的各类竞赛中活动获得等次表彰的 | 7 |
在市、厅举办的各类竞赛中活动获得等次表彰的 | 5 | ||
在学院举办的各类竞赛中活动获得等次表彰的 | 3 | ||
3 | 经验推广 | 经验做法或理论文章被省、部级采用转发的 | 4 |
经验做法或理论文章被市、厅级采用转发的 | 3 | ||
经验做法或理论文章被学院采用转发的 | 1 | ||
4 | 热心参与 公益事业 | 积极参与“希望工程”、脱贫攻坚、文明创建、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等,按次计分 | 1 |
5 | 参加各项 活动的 | 积极参加省、部组织的竞赛活动,按次计分 | 2 |
积极参加市、厅组织的竞赛活动,按次计分 | 1 |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竞赛活动,按次计分 | 0.2 | ||
积极参加学院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按次计分 | 0.1 | ||
6 | 先进个人奖 | 省、部级 | 3 |
市、厅级 | 2 | ||
学院级 | 1 |
3.扣减分。与基本分相对应,主要针对党员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酌情扣减一定的分数(详见基本分参考表)。
4.一票否决。对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组织、煽动和参与非法上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5.其他。上述日常积分中未涉及事项,应作为增加或扣减分因素的,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因身体状况、岗位特殊等原因不能正常参与考核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并报学院备案后,可不参与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离退休(离岗)人员中的党员原则上不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
(二)搭建奉献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和联系群众制度,积极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平台。
1.亮身份。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在工作岗位设立共产党员岗(含党员姓名、照片、职务等信息),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好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党员日常表现的重要依据。
2.亮承诺。每年年初,基层党组织组织所属党员围绕自身岗位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奉献社会等方面作出1-2项承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通过党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承诺事项要体现党员带头、创先争优、服务师生等党员先进性要求。
3.做贡献。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把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脱贫攻坚、“结亲连心”、文明城市创建、城市违法建设清理等重点工作中的表现具体化,积极搭建党员做奉献的平台载体,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服务师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中讲奉献、有作为。
(三)严格考评程序。各部门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奉献积分制考评小组,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奉献积分制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1.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办实事、做奉献情况,每月至少向考评小组报告一次,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2.认定。各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3.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师生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4.汇总。积分由积分制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本分+奉献分+评议分-扣减分。将公示贯穿于奉献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党建办报送一次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积分汇总表)。
三、结果运用
把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新时期沂蒙好党员和干部选拔使用、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前列的,可评为年度沂蒙好党员,优先提拔使用、晋级晋职等。沂蒙好党员名额可按照基层党组织党员总数的10%设置。
对年度党员积分排名在全院党员后三位和有一票否决等事项的,由党支部对其进行帮助谈话;对经教育后仍没有明显改进的,报学院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新举措。学院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两亮一做一争”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学院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从2017年1月份开始普遍展开,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提前做好部署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合实际推进。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和岗位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操作性强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要立足本职,找准发力点,坚持与完成部门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切实把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定好定准,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学院党建办。
(三)严格督导检查。学院将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开展活动的督促指导。同时,把开展“两亮一做一争”活动、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列入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经验做法材料及时报送学院宣传部(lyzyxyxcb@163.com)、党建办(djb2029@163.com)。要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
中共临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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